厦门市被列为国家首批八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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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10-12-27 12:00
国家发改委2010年7月19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正式把厦门市列为国家首批八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低碳试点城市的确立,即是对我市前期低碳建设工作的肯定,也对我市未来的低碳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低碳工作重在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得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争取圆满完成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任务。
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厦门市低碳城市总体规划钢要》,制定低碳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并将低碳城市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建设与管理局结合厦门环境资源容量和经济发展要求,正在编制《厦门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在编定政策、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建立统计体系、提倡低碳城市生活方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建立低碳城市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现已完成《以低碳为导向的厦门城市建设研究》、《以低碳为导向的厦门城市交通研究》、和《以低碳为导向的厦门产业规划研究》三个专题研究,加快推动厦门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的编制进程。
同时,我市已经启动了低碳示范区的建设工作。选择集美新城西亭中心区作为首批低碳示范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带动其他区域发展。目前,市建设与管理局正在编制集美新城低碳生态规划和技术指标体系。按照规划,集美新城西亭中心区将从规划、设计、选材、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打造成为全市首批低碳示范区。此外,厦门市科技创新园、翔安南部新城等新区目前也相继开展前期工作,将低碳内容纳入区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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