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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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2-22 12:00


  省政府近日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优化能源结构,努力增加碳汇,加快形成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5%。其中各地区指标为:福州18%,厦门17%,漳州17.5%,泉州17.5%,龙岩20%,三明20%,南平20%,莆田17.5%,宁德17.5%,平潭综合实验区17%。

  我省“十二五”期间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目标还包括:控制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通过低碳试点试验,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城镇,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功效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方案,我省将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奖惩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将追究责任。(记者 王永珍)